推荐榜 短消息 big5 繁体中文 找回方式 手机版 广 广告招商 主页 VIP 手机版 VIP 界面风格 ? 帮助 我的 搜索 申请VIP
客服
打印

袁腾飞能作如此丑恶猖獗表演的后台是谁!

引用:
原帖由 watashi 于 2011-2-16 22:08 发表
联合国承认啥?联合国承认蒙古独立无效了?别搞笑了,这种单方面的毁约不具备法律效率,这也是小马自己说的。
加红字要加全:
马:我们是在外蒙独立后才制宪。依据宪法,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决议,不得变更之。所以固有疆域就已经不包括外蒙,这是我的解释。但因为立院有决议,内政部仍依决议画地图。
  我没说要把领土变老母鸡,我是从国际法角度来看,国际法那一套与实际国际政治运作有时会有差距。


你都没明白小马的意思:从国际法角度看,蒙古已经不属于中国,这是由于中华民国签订政府的条约而产生的后果。如果真的有实力,可以不顾国际法收回蒙古,但是要是没实力,就只能在地图上收回。
马英九说的很清楚,国际法那一套与实际国际政治运作有时会有差距,既然会有差距,那请问为何只能单从国际法的角度看?马英九也没说只能从国际法的角度看。
其次,既然外蒙独立是中华民国签条约的后果,那苏联不遵守条约的内容,中华民国当然有权力终止条约。否则哪有你可以随便违约,我不得你同意单方面毁约就无效的道理呢?譬如说我和你签个买卖协议,你要卖给我东西,我现在赖账不给你钱,请问你是必须按条约继续给我东西呢,还是可以停止供应呢?法律无疑支持的是后者。

TOP

换句话说,中华民国政府不承认蒙古独立,不过是拉出去的屎自己坐回去,然后自己手淫给自己爽而已。
没法理依据,更没有实力,只靠画地图来强国,这是很不爷们的作为。

如果当时国民党政府咬着牙不承认蒙古公投结果,这件事就有了转圜的空间,起码建国以后,人民政府手握法理依据,与毛子力争,是可能让蒙古成为一个完全自治但主权属于中国的自治区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tlyx2001 于 2011-2-16 22:15 发表

马英九说的很清楚,国际法那一套与实际国际政治运作有时会有差距,既然会有差距,那请问为何只能单从国际法的角度看?马英九也没说只能从国际法的角度看。
其次,既然外蒙独立是中华民国签条约的后果,那苏联不遵 ...
既然不从国际法的角度去看,那就用实力的角度去看吧! 国民党有这个实力去夺回蒙古么?

还不明白么?中苏条约造成的蒙古独立的既定事实,在国际法上是没有单方面毁约可改变这一说的,马英九说来说去就是这个意思

联合国通过谴责苏联的议案,不包含否认蒙古独立的内容,不能改变蒙古独立的法律事实。如果觉得不公平,完全可以去海牙国际法庭去告啊,怎么不敢去告呢?

TOP

这个我不是很同意作者的观点,对毛主席我们当然很尊敬,但也应该有不同看法,袁腾飞老师课讲的很有水平,分析也很到位!虽然对毛主席的评价我认同,但不能否认袁老师是一个优秀的历史老师!

TOP

引用:
原帖由 watashi 于 2011-2-16 22:20 发表
换句话说,中华民国政府不承认蒙古独立,不过是拉出去的屎自己坐回去,然后自己手淫给自己爽而已。
没法理依据,更没有实力,只靠画地图来强国,这是很不爷们的作为。

如果当时国民党政府咬着牙不承认蒙古公投结果,这件事就有了转圜的空间,起码建国以后,人民政府手握法理依据,与毛子力争,是可能让蒙古成为一个完全自治但主权属于中国的自治区的。
按照你的逻辑,那所有签合同遇到对方违约因此终止合同的人,都不过是拉出去的屎自己坐回去,然后自己手淫给自己爽而已。没法理依据,这是很不爷们的作为。
然而据我所知,貌似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法律,都支持对方违约你按法律终止合同的这种很不爷们的行为。反倒是没什么人支持哪怕对方违约,你也必须履行约定的所谓的很爷们的行为。

国民党政府当时要是不认,那还签的什么条约?国民党政府恰恰是因为他们认了条约的内容,苏联违约,以后才提出终止条约的。
要说建国以后,天朝不是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么?怎么转头又承认这个了?

TOP

譬如说两个人订立合同,后来有一方觉得对方违约,既不到法院去告,也没能力下私下动手改变现状。而是回到自己家把合同文本撕掉,然后说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认为公众和法庭会认同这种做法?

TOP

引用:
原帖由 watashi 于 2011-2-16 22:26 发表

既然不从国际法的角度去看,那就用实力的角度去看吧! 国民党有这个实力去夺回蒙古么?

还不明白么?中苏条约造成的蒙古独立的既定事实,在国际法上是没有单方面毁约可改变这一说的,马英九说来说去就是这个意思

联合国通过谴责苏联的议案,不包含否认蒙古独立的内容,不能改变蒙古独立的法律事实。如果觉得不公平,完全可以去海牙国际法庭去告啊,怎么不敢去告呢?
请问天朝有这个实力么?天朝不是打过对印度对越南的战争么?怎么就不敢收复外蒙古的领土呢?

天朝宣布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怎么到了和苏联的就既定事实了?

在国际法上,请问哪里说过对方违约我不能终止条约了?这不是欺负老实执行条约的国家么?马英九说来说去,是认为蒙古独立不可改变。他又不是国家法的权威,人家接着还指出国际法和实际有距离,怎么就能一口咬定决不可毁约?

输了告,国民党赢了,联合国通过了谴责苏联的议案,请问还用得着告么?

国民党尚且还觉得外蒙古是中国的,天朝可很干脆的认为外蒙古不是中国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watashi 于 2011-2-16 22:32 发表
譬如说两个人订立合同,后来有一方觉得对方违约,既不到法院去告,也没能力下私下动手改变现状。而是回到自己家把合同文本撕掉,然后说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认为公众和法庭会认同这种做法?
譬如说两个人订立合同,你违约了,我当然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用先去法院告,告赢了才能终止合同。

假如你不服,觉得自己虽然违约,但对方必须要继续执行合同,那你去法院告,只怕你是告不赢的。

TOP

汉人打压外族的时候你怎么不跳出来说话?汉人统治的地方真的是原本就属于我们的么?还不是对外的血腥杀戮战争打下来的?赶走日本人的是国民党军队。日本人象美苏投降不承认中国的胜利

TOP

引用:
原帖由 tlyx2001 于 2011-2-16 22:36 发表

请问天朝有这个实力么?天朝不是打过对印度对越南的战争么?怎么就不敢收复外蒙古的领土呢?

天朝宣布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怎么到了和苏联的就既定事实了?

在国际法上,请问哪里说过对方违约我不能终止条 ...
还不明白?蒙古独立的既成事实是中苏条约签订的结果。要想推翻这个结果,必须要有国际社会(国际法庭)为你背书才可以。联合国通过的决议案不包含中苏条约的合法性问题,就是说联合国认为中苏条约依然是合法有效的,蒙古的独立也是合法的。如果不服,你可以接着去海牙法庭去告,也可以自己出兵灭了蒙古,问题是这两样国民党都没办到。

马英九好歹是哈佛的法学博士,他也许不是国际法专家,但难道你比他还懂?他认为蒙古独立不可改变,你又拿啥来反驳他?


国际法某种程度上就是欺负老实人,你看美国什么时候把国际法放在眼里?

你当然可以像美国一样单方面毁约,但是一,这没有法律效力,二,这不能改变现状。

如果当时中苏条约没有签订,那么蒙古的主权依然属于中国。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中国的合法代表当然可以在若干年后出兵收复蒙古。可问题是蒙古主权现在已经不属于中国!这已经是国际社会承认的既定事实,而这个事实的肇因,就是1945年的中苏条约。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6-21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