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楼
二零零六年的春节。
我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一个繁华的城市。
很快,我就找到了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并且租了一套不错的房子。
在我看来,房子很漂亮,属于七十年代的那种。
青灰色的外观,古朴的线条,硬朗的结构,站在很远的街头看过去,竟然有
些巴洛克式的风格。
但它的漂亮不是这些,而是它身上爬满的细密青藤,像一位干净朴素的闺女,
穿著复古的旗袍,亭亭玉立地站在大群欧巴桑中。
这栋房子只有两层楼,从大门进入一条直直的走廊,左右两边各有一个房门,
走廊的尽头是上二楼的阶梯,而二楼自然与一楼的布置一样。换句话说,这个房
子就像两块蛋糕堆砌在一起。
我住在二楼,我喜欢二楼的阳台,因为它的下方正是大门。每次从大门走进
的时候,我就想象着,一分钟后我会赤裸着上身,穿著七分裤子,呆滞地抽着烟
并望着远方的斜阳,那里面到底燃烧着什么呢。
相对我这个住惯了小区房的人来说,房子的大门对我里说,还真有些不习惯,
因为它很低,所有人进去的时候,感觉都要低着脑袋,这样才不会碰到门梁。
这次,我又低着脑袋进了房子。
左边房间溢出一股浓浓的鸡汤味,在黑暗的走廊中,格外让人有些感到饥饿。
有个女人。
我一直很奇怪单身的女人,总是喜欢张罗着奇怪的食物,那些瓶瓶罐罐的东
西里,装的不是化妆品,而是一些沙拉酱,黄油,炼奶,芥末,辣酱,蜂蜜等等。
似乎时间对她们来说,只是个阶梯,她们不会为青春苦短而拼命纵欢,在烹饪小
食的过程,去寻找青春细胞活跃的感受,那种从内到外的跳动,透过婉约的动作,
轻手洗着青菜,好整以暇的把芥兰花拼成满意的图案,伸出舌头品尝浓汤的咸淡。
不知不觉,额头悄然出现绒绒的密汗,轻轻用纸巾擦过,在食物的热气中,
转眼又染上一层,夕阳经过窗外的玻璃,折射在光滑的平底锅上,女人凹凸有致
的身形,被光芒映像在墙上,影子在上面时而缓慢,时而急促,曼妙的脚步,随
着落日的余辉,渐渐舞停。
对视。
「呀,我见过你!你是二楼的连先生。真吓我一跳,怎么都不说话呢!」女
人把手中的鸡汤放在桌上,慢慢的用抹布擦拭着手。
「不好意思,我闻到了香味,就忍不住停下来,打扰到你了。还不知道你怎
么称呼?」
「我先生姓齐,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谢谢,我已经买好了快餐。」
这时候,太阳已经彻底不见了,只有走廊老旧的灯在忽闪忽亮,我说完这句,
才发现气氛有些冷,不禁微微一笑,慢慢地转过身子,朝尽头走去。
城市里有太多人似我这般,穿著光鲜亮丽,梳的整齐干净,却住的简单朴素,
原因无它,大家都是在奋斗过程中。
这个晚上,我没有站在阳台,而是找到一本曾经房客遗留下来的书,点了根
蜡烛,看了通宵,书的内容倒是没记住,记下的是书名—[ 夜的探戈] ,还有就
是蜡烛映照下我的身影,它让我想起了齐太太那隽永风骨在墙上的探戈。
说起来有些好笑,进住小楼已经快一个星期了,四个房间的主人,除了我自
己外,我只见过齐太太,另外她的老公还有几位都没见到。
他们应该知道我这个新房客,而我却不知道他们是谁。
换作是在以前的家里,周遭的邻居可能都互相窜们,而这里,却不流行,只
能是遇见后微笑点头。
齐太太这次做的是鱼汤,我又一次停在她家的门口,但出现在我面前的人,
居然是个男的,估计这就是齐先生。
「哦,这不是二楼的连先生么?我听我太太提到过你!刚好,一起吃个晚饭
吧!」
「谢谢,不用客气了,我只是喜欢闻你家烧饭作菜的香味,这对我心情和食
欲都有帮助呢!」
两人大笑,我缓缓转身,朝走廊尽头走去。
忽然,右边的房门开了,在尖叫声中,一个赤裸的男人狼狈的夺门而出,后
面跟着一位穿著粉红薄纱睡衣的女子。
「你说!你到底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说啊,那脖子上的吻痕是谁的?你说
啊!」
愤怒中的女人,像只母狮子怒吼。
在弥漫鲜美鱼汤,昏暗灯光中的走廊中,女人歇斯底里的声音,男人手舞足
蹈的抗议,齐先生夫妇的劝架…。
一切显得那么虚幻,那么缓慢,拉长的身影在我眼前各自成趣。
我拍了拍手中的快餐,点了根烟,面无表情的低头上楼。
夜晚,我继续看著书。虽然内容记不得,但我记住了楼下的两对夫妇。他们
中可以安静地轮流做着好吃的汤,又可以举着拖鞋,光着身子,在户外为着爱与
不爱斗殴。
爱情可以是鱼汤,鸡汤。
爱情可以是陌生的吻痕,
雨季的到来,也使我平日出门必须穿著雨靴和雨衣。
看起来,这是件很烦琐的事情。
但我有些喜欢这身套装,我可以故意很晚下班,走在夜深人静的街道上,踏
着清澈的雨水,疯狂地用双脚在里面飞奔。这种感觉我把称为怀旧。溅在我脸上
的泥水,仿佛把我拉回了童年,和伙伴们在秋天的稻田里,一起围堵着田鼠,看
谁的脚更快,更准地踩晕它们。
可惜踏了没多久,我和一个人在水洼中相遇并相撞,两人呈抛物线似的朝两
端飞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别,应该是我说才对!」
「你没受伤吧,我送你去医院吧!」
「没事,谢谢你!」
「真的不用吗?」
「不用!」
她穿著一件白色雨衣,茉莉花的颜色,在空中飞行的时候,像花瓣被风吹了
起来,可以想象她是多么柔弱。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又看见这朵茉莉花了,它和我的黑色榴丁一起在阳台上
飞舞。
原来是她。
我的对门居然是她,和我有一样踏水嗜好的女孩子。
再见她本人的时候,是在楼下齐太太家里吃晚饭。
我也知道了那天吵架的夫妻姓余,这次吃饭,纯粹是余先生借齐太太家吃饭
的机会,向余太太请罪,从而把我们住楼上的邻居喊了下来。
茉莉花喝着鱼汤,皱着眉,还不时理着鬓间的秀发,也许是认出了我是昨撞
飞她的人,瞪了我一眼后,便和身旁的齐太太说着什么。
余先生此时已经喝了几杯,红着脸向天发誓证明自己的清白,当一切原因分
析以后,那罪恶的吻痕竟是由一只蚊子引起的。
齐先生拗不过他的喜悦,也跟着喝了起来,几分钟以后,我也参与进来,几
十分钟后,三个男的已经全部醉倒。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我的房间,房间里点了一根蜡烛。
「为什么不用灯呢?」声音从对门处响起,茉莉花淡淡地望着我。
「如果我说吹灭蜡烛要比关灯方便,你相信吗?」
「相信!「「我们还真有缘,我来这里一个月才见到你,并且是在别的地方,
看你的样子,好象不是常住这里。」
茉莉花没接话,转身想关门。
「我姓连,你呢?」
茉莉花停了一秒,门关。
我对着蜡烛发呆,直到它烧完,我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刚刚有说错话。
我又点了一根蜡烛,烧完后,我得出第二个结论,我不该说有缘两字。
世界上有很多男人似我这样,经常说着一些冠冕好听的话,把认识当成上天
的安排,把见面当成两颗流星相遇。
于是我点了第三根蜡烛,在它烧完以前,我得出第三个结论,就是我想太多
了。
于是,我想看书,才发现[ 夜的探戈] 不见了。
这个晚上,我记起了书里所有的内容,可惜书已经不见了。
有些人在你身边,你会疏忽。一旦离开,你又想起他了。
这是我在睡觉前最后一个结论。
时间一恍过了半年,茉莉花离开了这栋房子,齐先生夫妇和余先生也陆续搬
出这栋房子。
而我却从来没有见过房东,我知道每月往一个银行账户缴着房租。
又过去了半年,周遭的街坊都以为我是这栋楼房的主人。
事实上我已经把自己当成主人。
我开始在二楼的阳台养花,在门口养了一条白色土狗,我给它取了名字叫:
锤子。
锤子很听话,每当我把整栋房屋的电灯关了以后,它就在我身前跑着,生怕
我会被什么给绊着。
过不多时,我也开始恋爱了。
为了弥补我对锤子的冷落,我经常周末带着锤子在街坊邻居晃着,里面有一
位老大爷也养了条狗,母的……
所以锤子觉得很快乐,这也连累我还要事后帮它洗澡。
我一边内疚着,一边苦笑着。
我想象不出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城市里,还有这么简单的快乐,而且还是属于
狗的快乐。
生活里面总是充满着太多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邂逅或者相逢。
而我与茉莉花的再次相遇,就让我深深明白了这个道理。
[ 本帖最后由 旅馆 于 2009-4-27 16: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