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斯派克 2011-8-16 02:04
淑女与伯爵
[size=4][color=Blue][align=center]淑女与伯爵[/align][/color][/size]
一直很喜欢班德瑞的《淑女与伯爵》这首曲子,每一次聆听,都会跟着那旋
律,莫名的悲伤。
阴郁、忧伤、凄凉的爱情,让人憔悴与心碎。
有这样的一个意象:在皎洁的月光下,风度翩翩的伯爵与一位已是他人妻子
的贵族女子对望。两人都不说话,只是缓缓的舞动。那舞,跳得很慢、很柔。此
时,爱情甜蜜与现实的痛苦同时上演。犹如那最后的蜜糖,人生的意义全付与它
了。
每一次听这曲子,我总会很压抑、很伤感。
想到自己。也不正是如此吗?爱情与婚姻,我那怪异的逻辑。我不知道我的
这种逻辑是否正确,但它既然是有逻辑的,我想,就应该不会是错的。
爱情,一个于现实所不容的悲情产物。世界上从来没有永恒的爱情,至少活
着的人是不会有的。人们爱一个东西,却总会有厌弃的一天,这一点无可否认。
爱情呢?爱情能例外吗?不,我认为,爱情并不例外。爱情,或转换于亲情、或
随着时间消磨得无影无踪。从来没有长久的爱情。所以纵观所有的文学巨著中,
真正的爱情,其结局无一不是死亡夭折。也只有死亡,能让爱情永恒。
爱情,经不起时光的洗刷。
我所说的我那怪异的逻辑,也正是因为爱情的脆弱所决定的。我会娶一个我
不爱的人来结婚。而且我认为,这是很明智的。
家,需要的,是安定,而不是激情。当两人因爱情而结合,我认为两人也会
因为没有了爱情而分开。设想,因爱情而结合的两人,如若有一天,两人之间再
无爱情可言。那两人还会继续在一起吗?我想不会。不然,现在社会的离婚率不
会那么高。所以,我对家的追求,是安定,而不是爱情。
虽然我会娶一个对我来说并没有爱情的人来结婚,但我仍旧会去追求爱情。
在我看来,这两者并不矛盾。婚姻,是因为人生的需要。而爱情,是因为个人对
幸福的需要。我和一个没有爱情的人结婚,而再去寻找一个能与之产生爱情的人
来结识,哪怕她是别人的妻子。我不认为这是肮脏的、不道德的。相反,我认为
这是相当理智的行为,理智的近乎于疯狂。爱情,需要距离才能生存。因为爱,
是代表完美的。一但两人间没有了距离,对方的瑕疵毕露,爱情也就失去了生命。
当然,我并不是不尊重婚姻。相反,我会承担起一切一个于自己作为男人、
于妻子作为丈夫、于孩子作为父亲的责任。我会竭尽我全力保护这个家庭的安定
与幸福。我这样做,是因为如果两人对互相都没有爱情,就不会期待对方会完美。
也就能避免对于现实的打击和失望,婚姻就能长久或永恒。
这,就是我的逻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许,我是疯了。因为这得背负太
多道德上的指责。人言可畏。
对我,婚姻与爱情,都是禁忌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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