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wangsy95 于 2014-10-7 21:37 发表 
“首先,我个人了解的正常民主国家中,没有“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我彻底昏倒,没有少数服从多数,您觉得他们的议员、总统是怎么选出来的?然后上下两院还要不要表决了?各种决议还要不要通过了?
“其次,“ ...
行政当局没有主权,主权是属于人民的,这是民主的基本概念,如果宣扬主权属于行政当局不属于人民,从政治学上这是另一个概念,即“国家主义”。
行政当局自己没有主权,其以人民意志选举产生,而受人民之托管理国家。因此一旦国家主权遭到侵犯,他们可以由人民授权进行交涉和应对措施,包括发动战争。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人民授权。形象的说,行政管理当局的地位类似于企业的经理人,他们不是企业的主权者,只是受股东授权委托管理企业的雇员。而如果经理人超越股东大会宣称自己“拥有主权”,那就是僭越了。